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长治久安—–笔者强烈建议取消如民族区域自治等人为强化民族隔阂等政策。诚然,目前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在中国的成长历程中确实起到过团结各族人民的作用,但历史已经进入了21世纪,中国已经进入了现代国家的发展行列,国家在制定各项政策时多次提到要与时俱进,但却在民族政策上裹足不前,现在,现实已经摆在我们面前:许多民族政策不但已经失去了团结各民族的积极作用,反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现代国家中成为人为制造民族隔阂和矛盾的根源,举几个例子吧:1)中国的几个大的名族自治区及数百个民族自治州县等,过去这样叫是团结少数民族,现代社会了,再这样叫下去会是什么结果,大家心知肚明;2)少数名族各种优惠加分,过去因为少数民族生和地区多贫穷落后,照顾下是可以的,可现代社会了,中华一家亲,再这样搞,本来不是某民族的也得拼命强化自己是某民族的吧,要不哪来优惠,再这样下去会怎样,大家有目共睹吧。近期暴恐案频发,也督促国家必须对民族政策尽快进行调整,调整政策不是针对哪个民族,而是世界已经进入现代发展轨道,中国也必须做到国际化,不要让自己的民族政策远远落后于自己的发展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主权国家,他的每一个公民都是平等的,每一个地区也都是平等的,因此笔者再次强烈呼吁:1)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取消某某民族自治的称呼,960平方公里土地都是中国领土,不是哪个地方属于哪个民族的,全国政策统一,哪个民族都不能搞特殊化;2)取消身份证户口本等所有证件档案中民族一栏,都是中国公民;3)取消所有少数民族这一称谓,大家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4)取消一切针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代之以对贫困地区优惠政策;5)制定法律,严格规定禁止任何有强化民族隔阂或民族歧视的所有言论和行为,在欧洲和美国也都有相似的法律规定;6)结合民族政策调整,对宗教政策也要进行调整,宗教信仰自由固然重要,但所有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中国是个现代的国家,更是个包容和自由的国家。上述言论代表个人观点,作为中华人民共河国一位普通公民,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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