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满被城管贴罚单,从而出手打伤城管,不久前进行庭审的这起妨害公务案,一定程度上呈现了罚单背后各方的复杂滋味。昨天,记者从鹿城法院获悉,打人者杨某、朱某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7个月,两人共同赔偿受伤执法人员损失2.5万余元。
去年10月22日,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南门中队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市区莲花路一处人行道违停车辆进行抄罚时,遭受暴力抗法。
公诉机关指控的起诉书,认定了杨某、朱某在人行道上停车卸货,因不满被处罚而与两名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杨某、朱某均动了粗。经法医鉴定,两名执法人员的伤势程度均为轻微伤。
事发当天,杨某的一名亲属向本报记者转述,杨某、朱某正在搬东西,下来后发现车窗上被贴了罚单,才与正欲离开的执法人员发生冲突。
3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打人者的辩护律师虽然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仍对城管执法是否人性化提出质疑。而被打者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工作难做常被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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