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日前通报全国查处“四风”问题情况,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和违反工作纪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三个问题久居前列,成为了下一阶段治理的重点。平心而论,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和旅游都得到有效遏制,相比之下,公车反腐却仍待破题。
其实,公车改革一直在试水之中。一年多来,公车拍卖、车改补贴等措施也不断见诸报端。令人尴尬的是,目前出台的方案有的被试点城市收回,有的被贴上了“新福利主义”标签而被叫停。当然,也有城市在猜疑眼光中“低调”地坚持。
说到底,目前各地出台的公车改革方案大多陷入了“小马拉大车”的困境,关注点主要在如何保障公务员群体的公车权利,而没触及公车腐败的“病灶”:用车的人和公车运行的政务环境。而公车改革,就该跳出公务车来设计改革方案,化“繁”为“简”。
首先,要给公车运行画出明确的边界。违规配公车等问题,实质上是罔顾公车是执行公务的必要工具,而不是非公务时的通勤用车。公车的功能是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高效运行。它应随着公务而“动”,其存在不是为了保障“官”,而是为了保障“事”。同理,公车补贴应按公务所需来保障,而不是按官位等级去捆绑,更不能变相异化为集体福利。现实中,公务部门间、不同岗位间的苦乐不均、岗位要求差异性(包括服务的地理半径、服务方式)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还要转变政务运行模式。公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要严控“车轮上办公”,严控文山会海,切实减少陪会,鼓励多种公务出勤方式。车轮是随着政务而“转”的,政务模式的转变是减少车轮上的浪费、压缩公车运行费用的有效保障。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车亦然。界定了公车功能与边界,相当于画出公车运行的红线,在此情境下,公车改革显然应随公务而“动”,并置于敞视的监督环境下。要知道,“车轮上的腐败”造成的社会观感很恶劣,要消除这沉疴,就必须摆正思路,并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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