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计划生育也难以防止今后中国人口剧减
–经济结构决定了中国的低生育意愿
作者:水寒/中山水寒 [email protected]
初稿发表在光明日报网络周刊《光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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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角度看需要稳定什么样的“低生育率”
二、中国能有1.8的生育率吗?
三、从政策生育率看目前生育现状
四、从越南的计划生育看中国的人口现状
五、经济结构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决定了中国目前的低生育意愿和“超低生育率”
六、如何在新时期稳定在维系可持续发展的“低生育率”?
一、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角度看需要稳定什么样的“低生育率”
“胡温新政”,新在哪里?新在“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 的科学发展观,新在“构建和谐社会”。其中“以人为本”是前提,“可持续发展” 是道路,“构建和谐社会”是目的,这些都是在付出承重的代价后经过痛定思痛才提出的。
周公、管子、老子、孔子、荀子、墨子等先哲都先后论述过“以人为本”,明君唐太宗李世民认为:“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 明太祖朱元璋也说过:“人者,国之本”。综观历史,凡是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时期都国运昌盛;而视百姓为草芥的时期都国运不昌。儒家的重要经典《礼记》中的《礼运》篇描述孔子所提出和谐社会景象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从食古不化到食洋不化,经过近百年的痛苦实践到现在的“胡温新政”回归古代哲人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表明中国式的道路探索已取得可喜的进展。
胡主席、温总理都说过要“稳定低生育率”,但没有具体定义这个“低生育率”。中国缺的不是学者而是战略家,胡主席、温总理不是人口学家,但“胡温新政”是从战略高度思考中国的长远发展策略的。“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在中央政府已经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后,中国的人口学界不应该再缩手缩脚了。如果说胡主席、温总理是设计师,“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大厦总体框架的话,那么人口学界就应该作为建筑工人为这个大厦增砖添瓦。但可叹的是,中国人口学界和计生委仍然拘泥于过去的思路和机制,不但不能提出预见性的思路以供国家领导人作战略决策,甚至还跟不上国家领导人已经提出的战略思路,比如说国家人口战略组成立一年多了,但是至今没有明确回答何为维系可持续发展的“低生育率”,导致基层干部认识紊乱,以为生育率越低越好(上海生育率已经是全世界最低了,在其他国家的话,市长应该千方百计鼓励生育了,但是上海现在连二胎都不敢放开),以至于人口问题不但不能得到有效缓解,反而日益严重。胡主席意识到人口学界和计生委的思维缺陷,明确提出“要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机制”,足可见他对人口问题的关注和担忧,对人口学界“恨铁不成钢”之情言于溢表,调整人口政策也可反映出胡主席有治理大国的信心和能力。
其实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不难理解“稳定低生育率”其实就是要稳定在世代更替水平附近(相对于1960年代的6.0以上的高生育率,世代更替水平2.1当然是低生育率),理由如下:
1、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生育率应该稳定在世代更替水平附近
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基本支柱:一是人口再生产,二是物质再生产。政治、经济、国防、文化、民族心理的安全都依赖于人口安全,社会要可持续发展,人口本身必须持续发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人的可持续发展,就无从谈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保证人口不增加也不减少,妇女平均得生育2.1个孩子(人口学上的世代更替水平),考虑到单身人口的存在和显著上升的不育人口比例(10-15%),主流家庭应该生育3个孩子。低于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相当于掠夺性利用人口资源。
2、从养老角度看,没有接近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是不可能建立合理的社保制度的
西方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候都是高生育率而人均寿命不高。美国的社保制度创建于70多年前,由于生育率一直比较高,从来没有人想到,这笔资金有朝一日会消耗殆尽。在1950年时,平均每16个工作人口支持1个退休人口,而目前这个比例是3比1。当婴儿潮人口逐渐退休时,将是2个人支持1个人。 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的话,后果只有两种:一是宣布破产,谁都拿不到钱;二是如果动作太慢,我们这一代人为承担社会保障义务而承受的压力,就会减少你的收入,或是降低你照顾孩子的能力。” 2005年美国总统布什:“2018年,社保将会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自那以后,社保缺口将逐年递增。到了2042年,整个社保系统将被消耗殆尽,全面破产。”
美国生育率还有2.08,还有改革余地(比如适当提高退休的年龄,增加了扣除工资的百分比,给多孩子家庭返税来确保生育率不下滑)。日本和欧洲虽然困难重重,但毕竟已经建立了社保制度。中国在老年化来临之后却还没有开始建立养老制度,低生育率是不可能建立起合理的社保制度的(social security) 。而由于计划生育破坏了家庭结构,破坏了传统的家庭互助保障(family security)系统。如何建立和谐社会?
如果不进行改革的话,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要到2042年才破产。布什总统已经开始着手改革了。布什指出,改革之路不会一帆风顺,美国必须勇敢地落实。布什总统的支持者共和党参议员里克·桑托伦说:“我明白,面对社会保障这样的难题,你可能更愿意把它留给下届国会,或是下一代人去解决,但这绝不是负责任的做法。” 要是光为了暂时的名望和下届共和党的选举的话,布什总统完全可以不去捅这个蜂窝。但这毕竟关系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能忽视这个问题。
3、从意外伤害角度看停止独生子女政策的必要性
婚姻的稳定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子女是维系家庭稳定的重要纽带。据《只有一个孩子——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http://book.sina.com.cn/nzt/1091002363_onlyone/)作者杨晓升介绍:我国15岁以下儿童每年因意外伤害引起的死亡有40万—50万人,还有175万的因伤致残儿童。意外伤害是悬在独生子女头上的一把剑,平均每天我国有40至50名学生因意外事故而早早地离开了人世。由于意外死亡占总1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意味着每年共有上百万儿童死亡。这些失去子女、子女伤残的家庭惨不忍睹!
今后独生子女需要赡养两对父母,与父母的矛盾、四个父母之间的矛盾不容忽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不稳定、不和谐,哪有社会的稳定、和谐?
4、计生委主任认为中国目前有2.0左右的生育率
作为国家人口政策的执行部门国家计生委向中央汇报的所谓“低生育率”,也恰恰是2.0左右。请看看张维庆的多次讲话(包括2004年4月在《求是》的文章):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8,2034年人口达到14.86亿;如果将一些复杂多变因素考虑进来,总和生育率为2.0,2043年人口将达到15.57亿。
从上可见,“稳定低生育率”是以“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前提的,不能脱离这个前提。凡事都有一个度, 过犹不及;“稳定”意味双向, 需要稳定在世代更替水平这一个 “度”。而计生委主任也是认同这个“度”的。早在1990年代,当主流人口学界还在希望中国生育率越低越好的时候,人口学家蒋正华就力排众议认为中国生育率不能低于1.8-1.9。
人口政策直接涉及国本,攸关中国持续发展。《管子》:“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维持在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才能固本。
二、中国能有1.8的生育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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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国家统计局以及计生委自己的客观资料均显示九十年代中期后只有1.3左右的生育率,但计生委每次都将之调整到1.8,计生委主任甚至说实际上有2.0的生育率。计生委调整的主要依据是出生漏报,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田雪原:“由于人口漏报的比例是1.81%,于是重新把这部分填回去进行误差校正,总和生育率就成了1.8左右”。
质疑:
1、要达到1.8的生育率,以目前育龄妇女人口结构,每年需要出生1700多万;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997、1998、1999、2000 年每年出生人口分别为1379、1150、1401、1445万; 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3年0-4岁总人口才6413万,每年才出生1283万人,说明只有1.3左右的生育率。即使有1.81%的漏报率,每年出生人口也不过1400万,生育率也仍然只有1.3左右。比较几次人口普查,对不同年度的出生人数有重报,有漏报,总体相差无几,误差在允许范围。但计生委不考虑重报,而将13亿人的1.8%总滤报贼(两千多万),补在最近几年新生人口上,当然永远都可得出“1.8”的生育率。
2、生育率自1990年后一直低于2.1。那么15年后还有1.8的生育率?
3、比较五普和四普,每年出生人口的误差最多10%,即使将最近几年出生人口都加10%, 仍然只有1.3-1.4的生育率。
4、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分配制度决定了中国的低生育愿望(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家庭经济和生育研究”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65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9左右;1997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全国人口和生殖健康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56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0左右;2004年上海只有1.1)。生育意愿通常远高于实际生育率(因为有不孕和单身人口的存在,有些客观条件错过了生育季节),即使在日本和台湾这样社会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实际生育率只有1.3左右,但人们期望的子女数也在两个以上。中国生育愿望不到1.8, 又有严厉的生育政策,实际生育率能够达到1.8?
5、计生委说中国政策生育率1.5,计生委数据显示不到6%人违背政策,扣除不育人口,1.3生育率是合理的。总不能指望这6%人违背政策的人每个家庭都生育10个吧。
6、计生委1996年起以1.8的生育率计算应在2000年达到13亿,但实际上2000年只有12.67亿人口;2000年起以1.8的生育率计算,应该2003年达到13亿,为什么2005年才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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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政策生育率看目前生育现状
据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曾毅的统计(http://www.cpirc.org.cn/yjwx/yjwx_detail.asp?id=3330《中华工商时报》):“目前全国执行“一孩政策”的人口占35.4%,执行“一孩半”政策的人口占53.6%,“二孩政策”的人口占9.7%,“三孩政策”的人口占1.3%,除35.4%一孩政策人口外,53.6%一孩半政策人口中的一半多一点(第一胎是男孩者)亦只被允许生一孩,也就是说,全国有63.1%的夫妇只被允许生一孩,35.6%的夫妇被允许生二孩,1.3%的夫妇被允许生三孩”。
曾毅教授的统计说明中国政策生育率只有1.38(根本没有计生委宣称的1.5);考虑至少15% 的不育人口(不孕症、丁克、单身等),意味着要是都响应政策的话,中国生育率只能达到1.175;加上计生委统计的6%的超生家庭(每个家庭只多生一个的话),生育率只能达到1.23,说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22是准确的!
要达到计生委宣称的1.8的生育率,有以下几种可能:
1、假定计生委6%超生家庭是对的,那么这6%超生人口每对夫妇政策外得多生11个孩子(总共生育12、13个孩子);
2、要是假定每个超生家庭都平均超生1.5个(加上政策允许的共生育三个左右),那么需要45%的家庭超生,占农村有生育能力的家庭的81%(农村计生干部会富得流油,农民所创造财富将主要都贡献给计生委);
3、要是超生家庭只超生1个,那么需要有65%的家庭超生,农村有生育能力的100%超生外,城市也得有33%的家庭超生。
就是说,曾毅教授的统计再次说明中国不可能有1.8的生育率!
政策生育率只有1.38,实际生育率达到1.8,那么计生委干什么去了?政策生育率只有1.38,而目标生育率却放在1.8,还要计生委干什么?
四、从越南的计划生育看中国的人口现状
越南无论从文化背景(中华文化圈)、从制度背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从经济结构背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但市场化还不如中国,经济水平相当于中国十几年前的水平)对中国都有参照作用。
越南生育率在1960年代为7.0左右,1970年代为6.0左右。经济改革比中国晚十几年。计划生育始于1988年,允许生育两胎,考虑特殊情况,政策生育率在世代更替水平2.1以上。1989年生育率还有3.8(中国在1979年就只有2.75, 1990年开始低于世代更替水平)。在1993年预计2000年总和生育率降低到2.9,2015年达到人口更替水平2.1。哪知道实际上生育率降低到1994年的2.79,1999年的2.3,现在更是降低到1.94了。原先计划到2000年把全国人口控制在8200万,但实际2000年人口7700万,比原计划少500万(在一个每年增加人口不过一百万的国家,几年就少增加500万意味着什么?)。
越南计划生育比中国晚十几年(生育文化破坏没有中国严重),执行力度没有中国大,经济水平相当于中国1980年代后期或者1990年代初期(意味着生育意愿比中国高),政策生育率高于2.1(中国只有1.38),而且生育第三胎以上的妇女目前占生育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中国超生人口不到6%,并且这6%中大多也只生两胎),但现在生育率只有1.94了(低于政策生育率)。人算不如天算!中国生育率能有多少?即使生育率要稳定在1.8,政策生育率也应该远高于世代更替水平才行。
越南经济起步比中国要晚,人均收入不到中国一半,现在生育率已经低于世代更替水平了,中国即使停止计划生育,经过宣传提高生育意愿,能达到1.8的生育率就算老天保佑了。
五、经济结构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决定了中国目前的低生育意愿和“超低生育率”
在“人口爆炸”的迷雾的掩盖下,全球生育情况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经济结构、人口结构等的改变,近20年左右低生育意愿及其所引起的低生育率象传染病一样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其中华人受感染最快。除了美国外,其他发达国家的生育率都低于世代更替水平。联合国数字显示发展中国家的生育率也由过去高于6.0下降到现在的2.9(要是考虑中国实际只有1.3左右而不是公布的1.8的话,发展中国家平均生育率事实上是远没有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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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1960年代,中国妇女平均生育6个孩子的时候,但城市居民不过生育2、3个;现在中国农村的经济情况总体来说远比当时的城市居民好,并且农村育龄人口大多到城市打工,没有时间和精力养育孩子,而养育孩子的条件还不如当初城市居民(夫妻分居、在城市没有根据地)。
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中华文化圈国家的生育率都比同等发展水平的其他国家要低;在同一个国家内部,华人的生育率比其他民族要低。美国人口统计局的报告指出,与黑人、白人、西班牙语白人(来自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相比,亚裔家庭的平均收入是最高的。但亚裔生育率却是最低的。美国一些地区的房价就是被华人“择校”而抬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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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并不是因为亚裔人的天然的民族心理缺陷,而是因为传统文化破坏后所衍生出来的问题。过去中华文明是世界最和谐的文明。而现代物质再生产的加速发展是由西方文明所推动的,东亚文明在被动跟进后丧失自己文明的一些和谐制衡特点。
我以前已经计算过,即使1980年代初沿用1970年代的允许生育两三个的宽松政策,并且在1980年代中期彻底停止计划生育,中国人口也不过多增加1.4亿左右。
中华文化圈的其他地区没有刻意破坏生育文化;而中国大陆的传统生育文化(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祖宗祭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被几十年“反封建”、尤其是被计划生育的宣传破坏几尽。因此在同等经济水平下,中国大陆的生育愿望比其他地方要低。比如上海的经济水平远远比不过香港,但现在上海的生育意愿只有1.1了(考虑到不育人口的存在,停止计划生育能达到0.9的生育率就不错了)。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家庭经济和生育研究”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65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9左右。1997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全国人口和生殖健康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城市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56左右,农村妇女平均期望生育数为1.80左右。
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2001年在《指导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论基础与基本思路》一文(http://www.popinfo.gov.cn/popinfo/pop_docrkxx.nsf/v_rkbl/6B1E7C4AC2DA7E9A48256B32007310F0)说:“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还很艰巨。尽管多年来广大群众已经基本接受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但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的差距依然存在,据调查,希望有两个孩子的约占60%,希望生育3个及3个以上孩子的还有近10%。如果工作稍有放松,人口出生率就会反弹。”可见计生委主任也认为目前的生育意愿只有1.8了,那么停止计划生育,就算不计算不育人口的话,生育率也只能达到1.8;既使不育人口(不孕、单身、丁克)只有15%的话(其实光不孕人口就占10-15%),生育率也只能达到1.53。我不知道张维庆凭什么说“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还很艰巨”,难道他真的是要将生育率稳定在1.3以下?要是确实是这样的话,当然还有点难度,但谈不上很艰巨,因为目前只有不到6%的家庭超生,即使完全停止计划生育,生育率也不过反弹到1.53。因此应该说,要将生育率从目前1.3的“超低生育率”提高到1.8才是“任务还很艰巨”,而要提高到世代更替水平2.1的任务尤其艰巨。
有人说中国人的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有限而潜藏起来,高收入人群正好有条件通过特权的形式来实现这个意愿。但目前有条件的高收入者也不过生育两胎,生育三胎的罕见。海外华人育龄妇女大多只生育一、两胎,中国台湾地区平均在1.2人以下,而香港育龄妇女平均每人产婴儿为全球最低只有0.9人左右。
主流家庭需要生育三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不减少,由于大多数人只愿意生育两个,就需要相当部分人生育四个,生育五个或以上才能叫作超生。我到北美这几年还从来没有看到过华人生育4个的,而白人生育7个、拉美裔生育9个倒是看到不少,还看到一个从索马里来的难民生育13个。
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表明: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选择生育两个孩子的要比希望生育一个孩子的多34.6%。
就算没有不育(不孕、单身、丁克)人口的话,生育率也只能达到1.67;要是考虑不育人口的话,生育率只能达到1.4左右。这难道还叫“潜藏起来”?难道真的要将生育率稳定在1.3?
六、如何在新时期稳定到维系可持续发展的“低生育率”
无论是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组组长蒋正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还副组长宋健(政协副主席、前国务委员)都认为中国的生育率不能低于1.8、1.9的,要达到这种生育水平,以目前中国的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分配现状、大众消费心理,也得立即停止计划生育并鼓励生育。
目前中国有“双惯性”:严格政策的惯性(比如至今连二胎都不敢放开),老百姓低生育意愿的惯性。要打破这两个惯性任务非常艰巨。
而上面已经提到,维系可持续发展的“低生育率”就是世代更替水平附近,那么如何将目前的1.3左右的“超低生育率”提高到、并稳定在世代更替水平呢? 以下建议供参考:
1、宪法25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14条:“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现行生育政策同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无法建立合理的社保制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有关计划生育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这样等于解除了国家对人口限制。就像当年康熙 “摊丁入亩”新的税收政策放松了国家对人口束缚一样。
2、停止以限制新生人口增长为特征的现行计划生育外,还必须适当鼓励生育,才能使生育率达到世代更替水平附近,考虑不孕、单身等不育人口的存在,需要主流家庭生育三个孩子,由于大多数家庭只愿意生育两个孩子,就必须有相当部分家庭生育四个孩子。
3、解散各级计生委。计生委几年前就意识到面临被撤消的危险,悄悄地在“计划生育委员会”前面加上了“人口”二字,变成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指望今后中央知道人口真相停止计划生育后只要将后面的“计划生育”四个字去掉变成“人口委员会”就行,作为部委仍然可以“可持续发展”。但要是计生委能够“可持续发展”,国家就不可能“可持续发展”了。要限制生育只要一个部门就可以,要鼓励生育需要多个部门的合作,没有必要成立单独的人口部。再说,要是同样一个部门以前限制生育,今后又要鼓励生育,信用何在?阎王能变成送子观音吗?
4、在建立社保制度的时候必须配套建立鼓励生育的制度。儒家是强调“老吾老”,然后“以及人之老”、 “人不独亲其亲”,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现在西方的福利制度几乎完全脱离“老吾老”这个前提直接要求“人不独亲其亲” ,养老完全社会化。养老社会化将个人利益与养育孩子的付出脱钩,而政府又不能将养育孩子也相应社会化(西方国家在养育孩子方面已经部分社会化,淡程度不够)以实现 “不独子其子”,导致养小孩是国家的财富却是个人的高消费,造成了“不劳(养育孩子)而获(养老金)”的投机空间。很多人因此没有“幼吾幼”的动力,出现“无后”(丁克、少子女思想在流行),犯了儒家文明的禁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足够的“后”来保证国家社保制度,也没有足够的“后”使国家持续发展。由于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不和谐,必然导致今后“人不独亲其亲”的社会养老破产。西方在建立社保制度时候生育率都还高,人均寿命不长,但这种制度在经历不过几十年就面临破产的可能。中国在老年化来临时候才开始建立社保制度,不应该、也不可能走西方当年的老路。
5、日本等国还利用国际市场获取其他国家的廉价劳动产品,提高本国生活水平,缓解本国老年化压力。因为日本起步比中国等国家早,在技术上占有优势,日本的一个劳动力一天的产值能换取中国数十个工人的产值,从某种意义讲,是中国等国家在帮日本养老。但中国不可能走日本的路子,因为可供中国“剥削”的发展中国家为数无几。
6、停止“诱杀生育意愿”。现在60岁以上总人口只有1亿,其中独生子女家庭比例很少,而现在又是人口红利时期,有足够的劳动力,国家有能力兑现“少生奖”;今后老年人有四亿,大多都是响应政策(现在计划生育率达到94%以上)的,等他们老的时候中国人口红利窗口早就关闭,国家不可能有能力兑现“少生奖”的,到时候面临的是政府信用的破产,即使到时候仍然实行“少生奖”,由于94%的人都享受,等于自己额外纳税再返回(由于中间的政府管理费,等于还拿不回自己额外缴纳的税)。何况到时候主要问题是养老金短缺的问题,如何提高生育率的问题,社会舆论不可能支持兑现“少生奖”的。因此,中国目前的“少生奖”的政策不过是望梅止渴,让老百姓产生一种今后不用担心养老的幻觉。这种幻觉严重影响生育意愿,现在很多符合生二胎的都主动放弃二胎指标(还得到计生委的赞扬),可以说这种幻觉诱杀了“生育意愿”。不澄清事实、消除这种幻觉,生育率就无法提高。
7、社会要持续发展,首先人口得持续发展,现在主流家庭养不起三个孩子,说明我们的分配制度有问题。现在出现“啃老族”,并不是因为老年人创造的财富比年轻人多,而是因为分配制度出问题。年轻人创造了社会财富,但却无力生儿育女;这种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导致现在年轻姑娘愿意嫁退休老人。通过完善分配制度、教育体制、医疗体制、住房价格,让主流家庭养得起三个孩子,提高生育愿望。而单身、丁克、独生子女家庭就必须缴纳很高的税。
8、通过媒体引导大众消费心理,媒体不要光聚焦娱乐名人,要面向普通大众,抑制社会攀比风尚。
9、把妇女养育孩子的时间还给她们!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基本支柱:一是人口再生产,二是物质再生产。《易经·家人卦》所说:“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亦即《礼记》所说:“男不主内,女不主外。”此乃分工合作之意,本来没有平等不平等的意思。中国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其实就体现了男女在物质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分工。远古时代的太极图体现阴阳、男女,其实也体现了人口再生产和物质再生产的矛盾统一体的和谐。现代社会为了突出男女平等,无视男女生理、心理的差别和男女天然的分工,将妇女本来应该花在人口再生产的时间转移到物质再生产,妇女都在职业场所拼搏,增加就业压力(印度失业率不太高的重要原因就是妇女用在人口再生产的时间比较多),导致女人没家庭(很多连孩子都不要),婚姻不稳定,家庭在解体。破坏了儒家所强调的 “男有分,女有归”男女分工。如其增加公共节假日,不如延长产假。
10、男性决定家族,女性决定民族。妇女是人口再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必须保护妇女权益,包括禁止企业因为生育而解雇女员工,由国家通过税收等手段给企业补助因为生育对企业的损失,让雇主感到雇佣女员工并不是不合算,保证女员工有足够的产假和哺乳时间,并保证产后顺利就业;但不愿意生育孩子的妇女,没有必要特殊照顾,日本前首相森喜朗甚至认为不生孩子的妇女不配享受养老金。
11、提高幼儿教育的社会化和便利程度,甚至可以从战略角度用国家财政补助幼儿教育,让年轻父母承受得起幼儿园的费用,对幼儿园放心。西方国家虽然在中小学实行全免费,但幼儿教育全是靠自己,幼儿园费用太高是西方国家生育率难以上升的重要原因。毕竟抚养婴儿对父母是第一关,这一关对生育意愿影响很大。
12、中国很多人还有“要一个男孩子延续香火”的想法,这种想法本身无可非议(很多国家都一样),并且可以利用这种思想提高生育率:在严格限制人口选择性别、严禁医院晚期堕胎的前提下,有“延香火”想法的家庭只能通过多生育一两个孩子来达到目的。生一胎有儿子的1/2,生两胎有儿子的3/4,生三胎有儿子的7/8。
13、保护生育器官,降低剖腹产比例。正常情况下剖腹产比例只会在15%左右。现在中国47%的孕妇选择剖腹产。剖腹产不仅破坏了生理过程,更提高了下次怀孕的风险,并使今后的胎儿在一个不完整的子宫里发育。
14、现在的教育结构使得“有生育能力时没有生育时间,等有生育时间后已经没有生育能力了”,并且晚育增加残疾儿童的比例。教育周期不断延长已经与生育生理相矛盾,必须改善教育结构,鼓励妇女在30岁之前生孩子。
15、关于经费问题,希望国家能够从全局考虑。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一个人人力资本积累的大部分是发生在家里,特别是在生命周期中的最初阶段。现在沿海的繁荣其实是在剥削内地:内地已经完成的劳动力的积累,沿海只是廉价地利用现成的劳动力。现在沿海工厂很少有完善的医疗保障,工人生病后基本回到内地老家休养,家人负责医疗,因此内地除了已经完成劳动力的积累外,还承担劳动力的修复。连续多年的低生育率加上内地农民工涌向沿海,内地正成为老弱病残的基地。从国家角度看,应该通过税收重新分配,反馈到内地的教育(包括幼儿教育),降低内地养育孩子的成本。
西方文明在近代物质再生产上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一个重要副作用是降低了人口再生产的能力,中国应该借鉴古代哲学,率先建立起新型的生育文化,为世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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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光明观察》周刊水寒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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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人教授科学家学社首届国际学术大会于2005年4月23-24日在芝加哥举行,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和中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为大会发来贺电。美国农业部副部长、诺贝尔奖得主在会上演说。水寒应邀在大会上演说。演说稿幻灯片: http://www.1yi.org/FuXianChicago.p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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