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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今后取名干脆都用“数字编号”
乔志峰
据国家语委副主任证实,《规范汉字表》将在年内面世。从此以后,新生儿取名用字将必须从规定的8000余个字中选取,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羊城晚报》4月13日报道)
新生儿取名将须从《规范汉字表》中选取,而这个所谓的《规范汉字表》,只有区区8000多汉字而已。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国的汉字远不止这么点儿,《康熙字典》、《汉语大字典》等收字均达数万个。为何非要把中国人的姓名局限于数千字,不让老百姓多一点选择呢?
相关专家表示:今天的规范汉字达到8000多个,可以有无数种组合,还不够起名吗?的确,8000多个字经过排列组合,确实可以排出很多个名字。可是,即便这些字够用,也不能说就必须让老百姓受这个限制。你凭什么说这些字是规范的,其他数万个汉字就不规范?那些字也存在于中华民族的典籍之中,有的可能现在还在使用,怎么就不能用于取名了呢?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但同时,《居民身份证法》则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这就有趣了:一方面,公民享有姓名权;另一方面,身份证却必须受到“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的限制。
当然,这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起码可以有效遏制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提高社会效率。然而,问题的关键却是:谁来界定“规范汉字”?也就是说,谁来决定中国人都能叫什么名字?现状是:老百姓自己说了不算,专家、权威一类有话语权的人说了才算。在赵C一案中,有人认为,“C”既是英文字母,又是汉语拼音,也是一种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因此“赵C”的姓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却认为,“C”非“规范汉字”,也非“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从立法原意上讲,“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仅指阿拉伯数字的体例。真乱!
还好,阿拉伯数字还在“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之列。突发奇想:中国人今后取名干脆都用“数字编号”得了。比如,第15亿个中国人就叫“1500000000”,下一位出生的就叫“1500000001”,以此类推。这样一来,省时省事、简单明了,还不会重复,又能减轻相关部门的管理压力,岂不是皆大欢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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