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心里非常无助,想把我的经历写下来,让天涯的朋友给些宝贵的建议。这也是我第一次发贴,如果有写的不好的,还请大家海涵。
家庭背景:
我1987年出生在上海浦东北蔡镇的一个本地人家庭(浦东北蔡农村人),家中4人,父母(父母都是可怜的农民)、哥哥(哥哥比我大10岁)和我。父亲在我7岁(1994年)的时候就生胃癌,做一次大手术,但上天可怜我们家,让我父亲多活了8年,但这8年间父亲每天吃药看病,也不能上班,可以说家徒四壁,日子非常困苦和艰难; 但在我14岁(2001年)的时候父亲还是离开了我们,我永远失去了父亲。
我有一个表哥(称他为S表哥,他1972年生),S表哥是我大姨(母亲同母异父姐姐)的儿子,我大姨是新疆知青,并在当时做了个小干部。在S表哥7岁1979年时,大姨把S表哥带到我家,让我父母养。我父母是非常善良老实的本地人,就同意他借住在我家,从此以后,S表哥一直让他住、吃、读书在我家。他18岁中专毕业一直到25岁结婚,他工作这段时间也从来没有交过1分钱生活费给我家。
其实我母亲还有2个妹妹,他们也是在北蔡有家,但当初我2个小姨就不肯收留 S表哥。
我们家在1989年4月将当时家中的3个破平房拆掉,重造了3间2层楼的楼房。当时父亲为了能让S表哥的户口早点回上海,就在房屋的申请表上写了S表哥的名字。所以在1989年7月父亲将S表哥的户口弄回上海。
后来父亲因为考虑家里有2个儿子,便将楼房申请加高至3层;但加升3层时的房屋申请报告中没有写S表哥的名字。因为父亲已经把S表哥的户口弄回上海,过几年他也可以申请自己的宅基地造房。
1989年造2层和1995年升3层,S表哥家都没有出钱造房。
S表哥后面结婚(他结婚时装修用的是他自己的钱),他婚后也一直借住在我家1/3的房子,我家共9间,他住3间。
2001年S表哥就申请了自己的宅基地造房。S表哥是在上半年申请的房子,当时父亲还在世,他答应父亲,等房子造好后,他们全家就搬回自己家住。但父亲在2001年下半年就去世了。他一直也没有搬走。后面的房子10几年来一直用于出租。
他后来一直跟我们家说他后面申请的只是政府同情他父母批的64平米的房子(实际他们造了120平米)。他的平米还是在我们家,所以他们全家要永远住在我们家的1/3房了。
我们全家人老实,都相信他了。但2002年我结婚了,我跟我哥2家人挤在一个楼梯部,共用一个饭厅和一个厨房,我妈还睡在我侄女的房间,我侄女10岁了还跟父母挤一个房间。我觉得房子这么小,十分不方便 ,就找村里申请土地造房子。但村里却不同意,说现在的房子全是我们家的。跟S表哥没有关系,因为S表哥在2001年已经申请了自己的房子。村里还拿出S表哥当年申请房子的申请表给我们看:
他是作为户主申请的,在2001年他父母的户口也回上海了。所以他申请了5个人(他、他父母、他老婆儿子)的宅基地建筑面积168平米(按照2000年以后政策:农民户口:32平米,居民户口:24平米),当时村里批了,但镇里只批了72平米; 因为他把他老婆和儿子的户口放在他老婆家等迁拆,在等分2套商品房,政府都是讲法律的。所以政府是批给了S表哥和他父母足额的土地造房。
他在2001年申请宅基地造房的时候,在申请表格中,自己亲手在“现居住面积”一栏中填写为“无”;在“申请理由”中,也清楚地写道“借住阿姨家,但阿姨家中有2个儿子居住困难,特申请宅基地造房”,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村政府及北蔡镇政府才给予S表哥批示了其当初户口本上注册人共3人的足额面积,即36平方米占地面积,建筑面积72平米(他实际造了120平米)。换句话说,如果S表哥已经享有我家房屋的部分权益的话,是不可能另外在2001年单独申请宅基地造房的。
当我得知真相后,我觉得我们家给表哥一家5个人住了这么多年就不对了。就去找表哥谈,说你们10几年前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楼房,而且你们还有2套商品房,这些房子出租到现在。但我们家这么多年挤在一起,我跟我哥各自成家还共用一个楼梯部,住的太济,我妈都没有自己的房间。希望S表哥全家不要再借住在我们家,他们能回自己家的房子。2010年当时我家屋顶漏水,花了9万,当时我跟我哥、S表哥一起出的钱,他出了3万,再加上他当年结婚时房子装修也用了1万多。我再考虑我们是亲戚,所以我跟老婆决定给他们10万,请他们回自己家。
但S表哥却认为,这房子他有1/3的份,他不同意搬走,要永远住着,他不住,租出去也应该他收房租。
为此,我非常气氛,但想想自己不能跟他吵,既然和解不行,只能上法院起诉他。
到这里,让大家觉得好笑且奇葩的事情才出现。
S表哥知道我要打官司了,但百般讨好我的2个阿姨(当然也是他的阿姨,我2个阿姨跟我妈是同父同母的亲姐妹,而跟S表哥母亲是同母异父的姐妹)。让我2个阿姨作伪证,说当年我们家造房子,S表哥家出了钱。他将他后面造的房子周围的空地给她们种菜,并带他们出去逛街买东西给她们,请她们看电影并在阿姨家中聚餐。
因为我S表哥的妈妈是小干部,比较有钱; 而我们家因为这么多年父亲看病又去世,早已穷得不成样子。我母亲又是没有文化的老实人,我2个阿姨从来不看不起我的母亲,却十分看得起我S表哥的母亲。
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我哥没有出席(因为S表哥知道要打官司以来极力讨好我哥,我哥怕出庭得罪他)。当时法官就直接对S表哥说:一个公民只有有一处宅基地,不能享受几处。你想这里要好处,那里要好处,那是不可能的。法律是公平的。
但第二次开庭时,我哥竟然出席,我哥在法庭上竟然说我跟我母亲说的话是假话,他说:父亲在世时就说了,房子给S表哥1/3(父亲绝没有这样说,他这样说实在对不起九泉下的父亲)。还说母亲是个文盲什么都不懂,当时造房子S表哥家就是出了钱; 说我和母亲说谎。并说S表哥有权永远住在我们家,并享有1/3的权利。
当时法官肯定震惊,我和母亲更震惊,他为什么会这样说谎。但法官认为他既然这样说,肯定S表哥在法庭上说的是真的,而我和母亲说的是假话。
从庭后法官的话来看,法官是准备判房子给S表哥了。而这公平吗?我家中本来就十分贫困,父母非常老实和善良,收留S表哥,将其养到25岁(18岁就中专毕业工作), 从7岁至今这么多年,他们全家一直借住在我家。我们家对他们可谓是恩深情重。我一直由母亲辛苦养育。如果法官判房子给S表哥,让我们全家挤在一起怎么住,而他却拥有2处宅基地和2套商品房。
这里要跟大家解释一下:本案的重要人物我哥为什么突然有这么大的转变:我哥在镇政府里面做的小职员(统计类的),他不是编制内的,他仅是合同工。他从小脾气暴躁,有一分钱用一分钱,多年工作下来没存下一点钱,全部用光,用于打麻将、出入夜总会、吃喝玩乐。对我母亲从来不管不问,对女儿不关心,只管自己在外面开心逍遥。后来又在外面与舞厅小姐同居,事实上抛弃自己的妻女,今年5月令未满20岁的舞厅小姐怀孕。我和母亲天天流泪,母亲和我叫他回家,但他从来只对母亲不理不睬。我哥事实上已经抛弃了他的妻女、母亲。是个没有家庭责任感的人。
因为与舞厅小姐在外同居,需要租房、吃喝,和其他开销,我哥一个月的收入微薄(3000到4000左右),包养舞厅小姐需要另外有经济来源;后来舞厅小姐怀上了他的小孩,需要打胎。所以我S表哥借钱给我哥(明着我只知道几万,根据我哥在法庭上对家庭的彻底出卖,私下S表哥拿了更多的钱收买我哥。),S哥拿出钱纵容我哥在外面包养女人;在发生房屋纠纷前,S表哥根本不太理睬吃喝玩乐的我哥。我哥为了与舞厅小姐在外面继续过着同居的生活,因为拿了S表哥的钱,竟然在法庭上捏造事实,彻底出卖家庭,对不起九泉之下的父亲。
写到这里我泪如雨下,很难过很难过。如果父亲在,S表哥早就搬走了,父亲一走,他根本看不起我文盲老实的母亲,更看不起我哥这种吃喝玩乐的人,我还小,他也不拿我放在眼里。所以他这么多年肆无忌惮地住在我家,并骗我们家,霸占住在我们家。我这哥哥为了自己的玩乐,竟然这样对家庭,我非常失望。
官司因为我哥的伪证,我们即将要输掉。但请各种涯友帮忙,有没有大家认识浦东的律师,律师要本地人,我想给我妈请个律师,因为我妈太老实,在法庭上我哥一凶她,她一句话都不敢说。我想找个会说本地话的律师帮我妈说说话,我妈不太听得懂普通话,所以要找本地律师。
小弟在这里叩谢大家了。希望有好心人可以帮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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