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东环国际广场写字楼的源和电站股份有限公司招聘行政总监,我经过两次面试被录用,并先后与3月7日语3月11日两次发了正式聘用函,要求于3月17日上午报到。但在3月13日下午突然接到该公司电话,说取消录用,我问什么原因,说是内部结构调整,是公司内部原因,并对我道歉。从3月6日第二次面试以后,我就退掉了所有的工作意向和面试意向,一周时间都在家积极做好上班的准备,按照他们的要求查体、发证件,租房子。而且就通知说不再录用我的第二天,打电话说我的工作信息是虚假的,然后把责任推到我身上,既然你们已经通知我解约了,有什么资格调查我的背景,这是不是侵犯个人隐私?这就是一个即将上市公司的行为?这样的行为那个部门来管?不能让这样的企业为所欲为啊,也给我们济南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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