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邢世伟)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要求省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每半年至少1天,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在此背景下,意见出台意在规范解决当前信访工作的各类问题。意见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要求各级信访部门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对于涉诉涉法信访,意见要求各级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办理。同时,国家信访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将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督察机构督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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