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日,当我看到国内某些论坛一部分人仍然存在大量过激的评论,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来评论下了,顺便发一些我在香港某些论坛或者非是BOOK上看到的,相对理性的香港人对这件事情的评论。
就我所接触,大部分的港人还是明事理的。
1、一小撮港青(香港人称之为废青)小题大作固然不对,取相机拍摄二岁孩童隐私部位更是非法
侵犯人权,该当受到社会的谴责及法律的惩戒。无论在香港还是内地,这都是毋容置疑的。当事
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即时报警求助,控诉对方侵权行为,千万不要动手,这才是正道。
暂无评论